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屏東市歸園納骨塔收費標準(107-07-19)
發佈日期:107/07/25
歸園納骨塔收費標準
類別 | 樓層 | 屏東市民及玉水村民 | 非屏東市民及玉水村民 | 使用者生前列冊低收入戶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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納骨櫃 | 一樓 | 45,000 | 90,000 | 免費 |
二樓 | 40,000 | 80,000 | ||
三樓 | 35,000 | 70,000 | ||
骨灰櫃 | 一樓 | 35,000 | 70,000 | |
二樓 | 30,000 | 60,000 | ||
三樓 | 25,000 | 50,000 | ||
夫妻櫃 | 限二館 | 70,000 | 140,000 |
備註
- 核准使用起六個月內未將骨灰晉塔安置,取消使用權,不予退費。
- 納骨設施使年限50年。
- 使用本市納骨設施中途遷出者,登記註銷後,原規費不予退費。
- 本市轄區無主墳墓骨骸(灰)比照市民收費,但由本所指定位置。
- 由一館遷出安奉至二館者,需重新繳納費用。
市民的認定條件
(資格之認定,以戶籍資料為主,必要時應提出相關證明文件)
- 亡者戶籍地或出生地為本市者。
- 亡者曾設籍本市十年以上未曾中斷,遷出未滿二年者。
- 亡者無直系血親及配偶,申請人為其三等親內,現設籍本市一年以上者。
- 申請人為亡者之直系血親或配偶,現設籍本市一年以上者,或現於本市購屋設籍並可提出房屋稅籍資料者。
- 對本市有顯著重大貢獻經本所認定者。
應備文件
- 亡者死亡證明書(或除戶謄本)、火化許可證(或起掘證明書)。
- 申請人身分證、印章、及足資證明與亡者關係之文件。
洽詢電話
民政課
地址:屏東市台糖街61號
電話:08-7560101#120~123
歸園服務中心
地址:九如鄉九如路一段青園巷103號
電話:08-7391465
相關檔案
屏東市歸園納骨塔收費標準.pdf(456KB)
點閱數:856|最後更新:107/07/25 10:00